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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考加分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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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即日起,天津市中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开始,近日,从天津市教育局了解到,针对中考考生加分照顾政策有了更详细的规定,天津对2013年应届中考考生中的优秀生、优抚对象、军人子女等在升学中给予加分或政策优待。但同时符合多项政策照顾条件的,由考生本人选择,只能享受一项。以下是唯学网小编整理的详细内容:

具体来说,一是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考考生,在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1.2012至2013学年度评选出的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2012年评选出的“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先进个人。2.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归侨考生。3.台湾省籍中考考生。4.少数民族中考考生。5.援藏、援疆人员在藏、在疆工作期间其子女。6.来津高层次留学人才其随归子女(在国外学习5年以上,回国后3年内参加学业考试)。

二是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考考生,可享受降分。1.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升学时降20分录取。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升学时降10分录取。获两次(含两次)以上三等功奖励的驻津部队军人的子女升学时降5分录取。

三是下列中考考生,在与其他中考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前款规定范围以外的现役军人子女。2.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在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3.2012至2013学年度区(县)级三好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以上是天津市教育局针对中考升学给予加分或政策优待条件的考生,唯学网小编祝广大考生金榜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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