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新规定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家长们希望,新规的出台能有效落实,让屡禁不止的赞助费、兴趣班等风气“刹刹车”。
严禁收赞助费,收费项目须公示
《暂行办法》规定,幼儿园收费统一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育教育费一并统一收取。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暂行办法》要求,幼儿园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各地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反收费政策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暂行办法》还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幼儿园应酌情减免收取保育教育费,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价格和财政部门制定。
四大措施确保政策落实
国家将主要采取四个方面措施落实上述政策:
要求各地制定实施细则,细化落实各项政策。
加强社会监督和依法查处乱收费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畅通“12358”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对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法律、法规、政策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南京举报赞助费要实名,家长陷“两难”
针对《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南京市教育局财务处负责人表示,目前南京已经有类似做法。这位负责人说,南京所有公办幼儿园按幼儿园等级,执行统一收费标准,开学时均要求幼儿园将收费标准张贴在醒目的公告栏。南京市教育局每学期开学都会公布投诉电话,如果幼儿园不张贴收费表或是超范围收费,家长可以随时打电话举报,查实后按规定严肃查处。目前南京市的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只需在物价部门备案即可,但南京市教育局也要求民办园公示收费标准,如果不公示也要进行查处。
南京市在幼儿园赞助费方面也有明确规定。除不与入园挂钩的社会自愿捐赠外,如果幼儿园违规收取赞助费才接收幼儿,只要有实名举报并查实,也将进行处理。不过由于担心影响孩子上学,家长们往往陷入两难,真正进行实名举报的人非常有限。家长们期待,这次国家出台的规定,能够有办法化解这一难题。
兴趣班屡禁不止,家长期待严管
新规中提到,严禁以开办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目前,尽管南京市教育部门也有明确的规定,不能在教学时间办兴趣班,也不能收费办班,但实际上幼儿园办兴趣班的现象一直屡禁不止。
昨天记者采访了几位民办幼儿园的家长。一位中班幼儿的家长说,孩子每学期要交400元参加幼儿园的舞蹈班,每周上一次课,但奇怪的是,舞蹈班用的是正常的下午幼儿园教学时间。“平时我们是下午4:30接孩子,上舞蹈班那天,只推迟一会儿,半小时都不到,肯定是占用上课时间了。”
另一所民办园的家长说,“我们一个月要交一千多的费用给幼儿园,一学期还要至少上两个园内的辅导班,再加教材费,上幼儿园的成本太高了!”这位妈妈说,老师虽然没有强迫孩子一定要上辅导班,但看别的孩子上了,自家孩子总不能在教室里发呆,孩子吵着要上,这钱还是得交。因此,针对《暂行办法》中严禁开办兴趣班等内容,家长们希望能出台行之有效的措施,能够真正管好管住这些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