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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级建造师考后成绩复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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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级建造师的考试已经结束了,对于客观题的成绩在原则上面是不允许进行核查的,如果对成绩有异议,那么仅限于主观题科目,但是如果考生参加考试,但是分数为零,或者其他情况,是可以进行申请的,具体的查分事项,唯学网小编整理如下。

通常客观题是不允许进行查分的,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对于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如果是主观题可以进行申请。但是申请必须带好材料。考试合格标准公布之后,方可上报成绩核查申请。因此,对考试分数有疑异,想要申请核查成绩的考生,可以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之日起,30天之内到市人才考评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提出成绩核查申请。申请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登陆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下载并填写“下载中心”栏目下提供的《考试成绩核查登记表》(资格考试)。

2、考生准考证、身份证。

3、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4、成绩核查费用:10元/科。

市人才考评中心将在公布合格标准30天后,统一将核查申请报送有关部门。由于部分考试由上级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核查,核查成绩时间比较长,请考生确保《考试成绩核查登记表》上填写的电话畅通,耐心等待;待查询结果反馈到我中心之后,我们将及时电话通知申请人。

以上就是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的相关内容了,如若获知更多关于二级建造师的资讯,请随时关注唯学网二级建造师栏目,唯学网小编会为您在第一时间做出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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