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了解到: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对外公布,现要求预通过考试的“新考生”(2015年首次报名参加参加考试的考生)在2016年1月11日至12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下面是2015年药师资格“新考生”复审具体通知。
2015年度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已经公布,现将2015年的“新考生”(指2015年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预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请预合格人员名单中的“新考生”于2016年1月11日至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持与报名时上传一致的毕业证书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18号)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的有关材料与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信息不符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
特此通知。
附: 附件 [大小:394.00 KB 下载: 次] 点击下载文件: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新考生”预合格人员名单.doc
以上是对2015年天津药师资格考试“新考生”现场资格复审通知的介绍,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药师资格考试的信息请密切关注唯学网。